• 線上貸款
  • 南投二胎
  • 房屋貸款試算二胎年息借貸增貸轉貸
  • 土融建融台南七股土融建融

二胎,二胎房貸,二胎房貸利率,二胎車貸,二胎房屋銀行,二胎借貸,請洽0975-751798

農地貸款 土地貸款成數 土地貸款利率 土地貸款試算 土地貸款年限 土地貸款利息,請洽0975-751798

二胎代償,二胎利率,二胎指南,民間二胎貸款,民間二胎房屋貸款,請洽0975-751798

建地貸款成數 買建地貸款 自地自建貸款 建地貸款銀行,請洽0975-751798

一胎土地融資金額:13.6億元(16億元(假設)8成5) 年利率8% 還息不還本
每月應繳金額:907萬元(0.67%)
開辦費1%1360萬元
限公司法人
(綁約3個月)

車貸利率,車貸試算,車貸銀行,車貸條件,車貸遲繳,車貸利息,請洽0975-751798

信貸利率,個人信貸,小額信貸,信貸試算,信貸銀行,信貸條件,信貸比較,請洽0975-751798

房屋2胎,房屋2胎利率,房屋2胎銀行,房2胎,2胎車貸,2胎增貸,請洽0975-751798

整合各家銀行貸款方案(免費諮詢看看):

http://bossbank.com.tw/
房屋二胎年息6%
7年本利攤,最高9000萬
每借100萬,月還14,609元
平均每月還利息2,704元,本金11,905元
7年84個月總計還122.7萬

全省農地建地個人貸款,
一人500萬,15年還, 年息4%
每借500萬,月還36,985元

公司信貸五千萬7天速撥 (三5)
建地年息8%
房屋二胎6%
公司名下房屋貸9成
全省農建地個人貸款年息4%

內容來自sina新聞

開發商延遲交房如何索賠 律師:賠償有明確標準

  水母網8月7日訊 (YMG記者滕新書)本該5月31日前交鑰匙的新房到現在也沒交付,開發商稱要延期到年底才交,而合同裡也沒約定延期交房開發商該承擔什麼責任,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針對市民梁女士的問題,律師曲學松指出,梁女士可以依法向開發商索要相應地段同期商品房租金數額的賠償。

  木柵區二胎合同到期開發商沒有交房

  "2011年9月,我在牟平養馬島附近買瞭一套房,交的是全款,當時跟開發商簽的合同是今年5月31日前交房,但到瞭時間開發商一直沒下通知,我也沒去問。昨天,售樓處一位工作人員來電話說對不起,房子現在交不瞭,要等到年底。"昨天,市民梁女士告訴記者,聽到這個消息,她當時就問對方延期交房怎麼辦,對方說延期交房按照合同賠償。但是,她隨後找出當時簽訂的購房合同,才發現當初沒有就延期交房如何賠償做出相關約定。

  "合同中隻對我們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做出瞭規定,但對賣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卻沒有任何說法!"梁女士詢問記者,如果按照合同走,那開發商是不是就不用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瞭呢?

  遇到這種情況,開發商不用承擔責任嗎?記者就此問題咨詢瞭煙臺西政律師事務所律師曲學松。

  "遇到這種沒有約定逾期交房賠償責任的情況,購房人也可以獲得賠償,具體有兩條道路可走。一是等開發商交房時通過法律途徑或者通過談判索取賠償金,因為相關法律規定,購房合同中未約定逾期交房賠償的,可根據同期、同地段商品房租金價格向開發商申請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可另行申請其他賠償;二是購房人自行通知開發商交房時間,開發商逾期不交,購房人可以申請解除購房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將由開發商承擔。

  未定逾期責任賠償有案例

  "去年年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奇臺墾區銀行2胎房貸利率是多少人民法院就審理瞭一起類似的房屋銷售合同糾紛案件,"曲學松律師告訴記者,"當時法院依法判決這傢建築公司賠償購房人李某逾期交房的損失4530元。 "

  2012年8月,購房人李某起訴某建築公司,要求其賠償逾期交房損失8794元。庭審中,作為被告的某建築公司承認逾期交房11個月,但其當庭提交瞭一份沒有附加違約責任條款的認購書,認為雙方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因此,即使自己逾期交房也不應當賠償原告的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當事人簽訂的房屋認購書已經具備瞭房屋買賣合同的性質,即使雙方未明確約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賠償責任,但因被告遲延交付房屋的行為已經構成瞭實際違約,依照《合同法》的規定,被告也應當承擔延遲交付房屋的違約金。因雙方對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不同,按照雙方認可的房屋價款及月息0.531%計算,判決被告某建築公司賠償購房人李某逾期交房的損失4530元。

  "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分為兩類--法定違約責任和約定違約責任。當合同各方未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時,就適用法定違約責任,所以即使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一旦對方違約,受害方依然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法定違約責任。"曲學松說,"遇到這種情況,受害方可以和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交房賠償有明確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2003年3月24日第1267次會議通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其中規定---

  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新聞來源http://yt.house.sina.com.cn/news/2013-08-07/08282324374.shtml
    2胎代償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土建融新北五股土建融台中北屯建地貸款土建融屏東麟洛土建融房子2胎增貸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屏東鹽埔農地貸款南崁房屋二胎房貸利率比較2013土融苗栗西湖土融台中民間二胎房貸年息任何問題免費諮詢

整合各家銀行貸款方案(免費諮詢看看):

http://bossbank.com.tw/

    2胎代償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土建融新北五股土建融台中北屯建地貸款土建融屏東麟洛土建融房子2胎增貸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屏東鹽埔農地貸款南崁房屋二胎房貸利率比較2013土融苗栗西湖土融台中民間二胎房貸年息任何問題免費諮詢
    2胎代償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土建融新北五股土建融台中北屯建地貸款土建融屏東麟洛土建融房子2胎增貸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屏東鹽埔農地貸款南崁房屋二胎房貸利率比較2013土融苗栗西湖土融台中民間二胎房貸年息任何問題免費諮詢

arrow
arrow

    Eratm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